第179期 以社區為基礎之服務實踐(2022年09月)
政府監管和社區服務輸送的失靈——從準市場的角度分析居家服務
全球人口正快速朝向高齡化社會推進,隨著失能人口增加,長期照顧(簡稱長照)是各國必然面對課題(註1)。臺灣面對高齡加速化之趨勢,如何營造友善高齡環境,建立合適長照體系,成為當前政策與產業重要發展方向。自行政院於 2000年核定建構長期照護體系先導計畫,具體研議建構長照藍圖之策略,另於2007年啟動長照十年計畫,初步推動社區照顧系統。此後歷經長照服務網、量能擴充等計畫,於2015年公布《長照服務法》,隔年核定長照2.0政策,傾力建構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設立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單位)、複合型服務中心(B單位)、巷弄長照站(C單位),輸送在地、即時及便利的長照服務。臺灣長照發展從家庭責任到政策制度,從機構照顧到社區體系,從片斷化邁向連續全人照顧,建立照顧型社區長照體系,納入並保障家庭照顧者權益,具體實踐在地老化願景。
長照2.0發展以社區為基礎的整合式照顧服務體系,不僅擴大長照資源與普及社區服務,更促進專業服務單位發展,近年尤以居家服務(簡稱居服)呈現大幅度成長。長照2.0實施之前,2015年居服機構合計有173間,服務人數為45,887人, 2020年增長為1, 104間, 服務人數達158,553人,成為社區普及的長照服務(註2),直接關係服務使用者(簡稱使用者)生活品質與健康照顧。在福利民營化脈絡下,居服機構大幅增長雖有助輸送長照服務,提供使用者更多元選擇機會,但也陸續出現諸多弊病。監察院報告中指出衛福部自2018年推動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以來,對居服機構到案家服務之實際狀況、品質與申報項目,欠缺合適監管等措施,導致出現投機行為,甚至影響案家權益(監察院,2020)。居服機構快速增長雖達成政策布建服務目標,滿足在地社區照顧需求,但設立門檻相對較低,市場需求劇增,使之成為各方競逐的長照大餅,遂引發居服亂象。
長照2.0以特約方式催生出龐大的居服準市場(quasi market),若欠缺相對應調節機制,可能產生準市場失靈風險。福利民營化透過解除管控及公私部門協力,形塑出近似於市場的準市場機制,藉市場競爭刺激服務品質並降低成本。故準市場運作需要充分競爭,個別廠商無法透過調控財貨或服務產能影響價格(Bartlett & Le Grand, 1993, p. 33)。當準市場因規模成本、服務轉換成本及產能有限,限縮服務消費者替代選擇,或甚至無法有效回應廠商,導致不完全競爭(imperfect competition)現象而失靈(Lewis, 2017; Lowery, 1998)。即使在競爭下,財貨複雜性讓使用者難以辨認服務品質,尤其是當購買者與使用者分離時,供需雙方存在不對稱狀態,市場競爭可能出現投機行為。居服準市場是否能充分競爭,使用者是否有能力及足夠選擇,不僅攸關社區在地照顧服務輸送,更實質影響使用者生活品質。
龐大居服市場出現後,政府該如何有效因應風險與調節缺失,建構完善社區照顧服務輸送系統,確保使用者權益,遂成長照2.0未來發展之關鍵議題。居服亂象並不代表準市場總是不可避免地失靈,只是在準市場競爭過程中,因服務特殊性及政府管制而面臨失靈風險,並且是出於系統性原因而非準市場本質缺陷。易言之政府有權責監管與調節準市場。居服是長照 2.0最基層也是最直接的服務單位,準市場失靈不僅影響社區長照服務輸送,更直接關係使用者及家庭照顧者的日常生活。本文旨在以準市場觀點,分析居服從政府管制到社區服務輸送的失靈危機。以下,本文依序處理問題為:首先檢視準市場結構及失靈風險,作為後續切入觀點之基礎,其次討論政府管制對居服的影響,接續分析社區服務輸送的問題,最末根據討論結果分別就政策及實務層面提出可供參考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