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期 服務使用者觀點的社會福利服務(2022年06月)
社工可以做更多一點嗎?脆弱家庭家長服務使用經驗初探
近十餘年來,臺灣生育率持續下降,但兒童及少年保護事件(下簡稱兒保事件)發生率卻持續上升。為能回應社會變遷對家庭之衝擊、確保兒少成長需求獲得滿足,內政部於2005年提出《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處遇實施計畫》,鼓勵通報疑似兒保事件,期望透過社會工作者(下簡稱社工)的關懷訪視,及早辨識與降低發生風險,達到次級預防之目的。2018至 2020年,行政院核定《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一期計畫》,提出「以家庭為中心、以社區為基礎」的整合服務;高風險家庭(high risk family)正式更名為脆弱家庭(vulnerable family),納入社會安全網三級預防體系(衛生福利部,2021)。服務提供者由原來各級地方政府主管機關委託民間社會福利非營利組織辦理,轉變為普設各地社會福利服務中心,透過擴充社工及督導人力與編制、改善薪資結構等多項措施,期使服務量能、近便性、連續性、多元化及整合性皆能獲得提升(彭淑華、趙善如,2020;林萬億,2010)。雖然服務標的對象名稱更動,篩選評估指標也從原來的六類家庭環境風險指標,修正為六大類20項之脆弱家庭指標,但脆弱家庭之次級預防目標其實並未改變。政策對象最為寬泛的認定仍是未達兒保事件成案標準,但確實有家庭教養困境或管教失當,而需多重支持與服務介入的家庭;政策消極目標仍是預防兒保事件發生,積極目標則仍是支持家庭遠離負面環境或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