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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期 服務使用者觀點的社會福利服務(2022年06月)

論心理社會障礙者同儕支持之困境:以自立生活同儕支持方案為例

心理社會障礙者因為種種從社會大眾誤解而來的社會排除、周遭親友的保持距離、障礙環境帶來的不友善,或者疾病帶來的失控感,加上自身累積的汙名化感受,以及在受服務過程中,總是處在「獲得幫助」一方的無助感,處於一再失能的失落,而走向自我封閉。

同儕支持,即是心理社會障礙者透過分享情緒與心理上的痛苦,還有在生活中如何面對障礙的處境,當他們發現彼此相似,他們會感到連結,成為社群。這理解乃建基於他們在彼此的經驗下能「互相同在」,關係是脫離傳統專家與心理社會障礙者角色,建立社群的自我認同,以及追求所想要擔任的社會角色(Mead, 2003)。但是,目前臺灣同儕支持的資源,仍以專業身分作為區隔。政府考慮的是同儕的訓練、考核及認證該怎麼做,的確也需要這樣的制度,但我們卻仍以舊的專業建制思維,並且急就章的設定出一套辦法框架,來符合所謂的專業標準。同儕支持,並不否定專業,同儕支持,是為了讓沒有這些障礙經驗的人可以更理解,也讓障礙經驗的「主體」長出自己的「社群」,因此簡化的建制一套同儕的專業標準,會讓同儕失去其自主性,變相向傳統的專業靠攏,甚至是收編到原有之專業。

2020年王婉諭立委向作者諮詢「精神衛生機構團體獎勵計畫」,我即指出,提供同儕支持的方案,獎勵對象的人事費補助,仍只有領有專業資格的人才能接受補助,這就是為何我們沒有真正的「同儕支持方案」,並提供國外同儕支持的方向建議,因此2020年王立委就此事質詢衛福部心口司,請其改善。2021年作者發現「110年度精神衛生機構團體獎勵計畫」直接刪除同儕支持的字眼,以規避同儕支持一事。我立即通知王婉諭立委辦公室此事,隨即就在11月26日立法院再度質詢衛福部心口司司長,司長諶立中則回應道,同儕支持概念定義還需要「再研議」。

台灣失序者聯盟共同發起人郝天行在公益媒體多多益善的專文中,對此一事指出:在這場質詢裡所觸碰到的問題是:「誰有資格做同儕支持服務?同儕支持的意涵要如何研議?」若欲回應之,則不該由官員與專業人士由上到下研訂「同儕支持應該是什麼」、「同儕支持資格如何建置」,而需先對在地草根實踐有更審慎的探索,才能對這些疑問有所理解。同儕支持不該依據原有專業服務框架而生,同儕支持也並非要取代專業工作者,而是專業工作者透過參與同儕社群,去向他們的經驗學習,藉以提供更貼近心理社會障礙者需求的服務,專業工作者也可以是平等的夥伴、同伴的關係,往非專業關係更靠近一些,亦不僅是服務提供者與使用者間的關係。因此,本文是為探討心理社會障礙者的同儕支持為何與現行的自立生活支持下的同儕支持產生衝突,並且必須重新認識心理社會障礙者的主體性經驗,不急於建置同儕的專業化,而是讓經驗被記錄與書寫,並且長出同儕支持的社群,不只是成為另一種「服務」,而是始知社群長出來需要哪些支持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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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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