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期 社會安全網——跨領域之心理衛生網絡合作與社區實務(2022年03月)
從重大性侵害事件探討跨領域之心理衛生網絡合作
依據衛生福利部訂定之「重大性侵害事件檢討及策進實施計畫」,凡觸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條第1項強制性交、猥褻……等行為之殺人或傷害致死案件、性侵害加害人於登記報到期間再犯及補習班、公私立各級學校、矯正機關、社政機構等3個月內發生2起(含)以上性侵害事件等皆列為重大性侵害案件,其中性侵害加害人登記報到期間再犯所占比例是最高。性侵害犯罪之再犯率及危險因子一
直是各個國家檢視性侵害犯罪預防之重要指標,從衛生福利部統計資料顯示當年度累計性侵害加害人處遇期間再犯人數2016 年22件、2017年40件、2018年69件、2019 年65件及2020年103件(衛生福利部統計處,2021)。從這5年數據可以發現性侵害事件再犯率有上升之趨勢,推測2020年數據增加原因,是因重大性侵害事件納入加害人於登記報到期間再犯作為指標之一,此部分實為目前重大性侵害事件主要事由。性侵害再犯原因多元,除加害人個人身心議題(精神疾病、人格障礙、智能議題、使用毒品……等)外,家庭與周遭社會環境亦有密不可分的關係。加害人若缺乏家庭資源支持、社區接納,再犯的可能性容易增加,當加害人在意與家人的關係、與社區人們的互動,身心治療才能有正向療效(林原賢,2017)。
重大性侵害事件發生往往涉及跨網絡單位合作及檢討,從被害人服務至加害人身心治療、登記報到及社區監控皆備受關注,其中心理衛生網絡負責性侵害加害人身心治療或輔導教育,更是在重大性侵害事件密切被檢視的重點。在業務權責分工方面,地方政府需召集相關網絡單位提報相關服務紀錄及具體檢討建議事項。地方政府是以各縣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為主要窗口,邀集警政、衛政、教育或涉及該事件之單位進行研討。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負責被害人服務及性侵害加害人行政裁罰,警政單位負責案件偵辦,並說明性侵害加害人登記報到及查訪情形,衛政單位則是提供性侵害加害人身心治療或輔導教育報告。本篇文章將從重大性侵害事件與心理衛生網絡合作探討社區實務現況問題及未來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