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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期 司法領域與社會工作(2021年06月)

強化社會安全網與司法社會工作的發展

  當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第一期(107-109年)正全力推動時,2019年7月3日患有思覺失調症的鄭再由於臺鐵嘉義站車上,因補票糾紛殺死前來處理的警員李承翰,2020年4月30日經嘉義地方法院一審認定行為時有精神障礙,不能辨識行為違法,依刑法第19條第1項規定,判決無罪[1]

  2019年12月14日,曾文彥放火燒了曾經收容他的臺南市玉井區真理佛堂前輩堂,導致7人死亡,包括曾經帶他去佛堂輔導的法官親屬。曾文彥從小被擔任醫師與教師的父母委託褓母照顧,兒童期被鑑定有注意力不全過動症(ADHD),少年期犯下妨礙公務、竊盜、毀損等罪,進出少年法院、少年輔育院、觀護所及監獄,亦曾自殺、家暴父親。22年的歲月,理應有諸多機會被協助、教育與輔導。但卻錯過或不成功。最後以縱火燒死7人,一審被判處死刑,作為了結。

  這兩案引發社會高度關切,質疑社會安全網仍有破洞。於是,蔡總統在2020年就職演說中提起要把社會安全網的漏洞補起來。蔡總統點出家庭、社會、國家在這些事件上的分工合作,提出由社會安全網來補漏洞。

  於是,行政院規劃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第二期(110-114年),除了延續第一期將精神疾病合併自傷與傷人事件者,納為服務對象外,更擴大建構社區心理衛生服務體系;同時,將司法精神醫療服務納入,建構完整的司法心理衛生服務體系,包括完善司法精神鑑定、整備司法精神醫院與精神病房、建置治療成效評鑑制度,以及建構出院(獄)銜接社區心理衛生服務的轉銜機制(林萬億,2020)。

  同時,因應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正,補強少年輔導委員會的人力配置,頒佈少年偏差行為預防及輔導辦法,以利跨部會協力進行偏差行為兒童及少年輔導。上述這些政策的推動也將帶動我國司法社會工作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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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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