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期 臺灣社會福利發展(2005年03月)
福國利民與民主選舉——近二次總統大選社福政見的一般性考察
依照福利國家的發展經驗,社會福利政見不僅可作為執政當局用以繼續執政取得政權的一項合法化工具,同時,它也是在野的反對黨全力爭取選票支持的有利武器,就此而言,政見的提列自然是要從選民日常生活世界裡相與關聯的問題意識出發,畢竟,民之所欲的自覺性需求(felt need),候選人不僅要有所覺察,同時也要具體地反映在政見主張上,亦即,選舉時所標舉提出來的政見訴求與社會問題兩者間產生某種選擇性的親近關係。(王順民,1993、1998、2000、2002)理論上,總統選舉採取的是「相對多數決制」(relative plurality system)的選舉方式,它與立委或國大選舉所採行的「單記非讓渡投票制」(multi-member-district, single non-transferable vote system)最大的不同點是在於:在單一選區的相對多數決制度底下,候選人競選的最佳策略便是儘量向中心靠近(centripetal)藉以吸引多數中間選民的支持與認同(薄慶玖,1995)。就此而言, 在這種凸顯勝者全拿(winner-take-all)之零合賽局的總統選舉裡,候選人的政見內容自然鮮少會特意地去標榜強烈的訴求主張,而多半是以選民所關切的公共與生活事務為其主要的政見內容;尤有甚者,一旦執政黨感受到連任或勝選會遭受到威脅時,社會福利的選舉支票經常被視為重要的競選策略(王順民,2001)。
準此,相應於總統的權責,使得政見本身勢必要傳達某種程度想要作為以及有所作為的承諾(commitments),這也使得較大格局之公共議題的研擬或辯論,自然是總統候選人責無旁貸的使命。總之,隨著臺灣本身的民主化過程,社會福利的政策立法與制度措施會隨著選舉過程的緊張對峙而產生某種的催化效果,事實上,從制度學派的分析觀點來看(Skocpol ,1992),近年來臺灣地區社會安全制度的產出與擴張,政治民主化的確也扮演著關鍵性的角色,就此而言,從選舉期間社福政見的標舉到選後社會福利藍圖的推動,在在凸顯出探究社福政見的正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