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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期 社會工作專業與新興社會議題(2007年12月)

高雄市老人日間照顧中心服務及經營模式之研究

人口結構老化及疾病型態轉變等因素,使得罹患慢性疾病、喪失自我照顧的能力與功能障礙的老年人口不斷增加。加上各種生理疾病、意外、獨居、身體功能的退化等因素,使得老人成為長期照護的主要使用者。但在台灣,家庭仍是最重要的照護單位。但隨著社會結構、人口型態的轉變、婦女就業參與率之提高,家庭的功能逐漸在改變中。老人與子女同住情形漸減;傳統養兒防老的方式已不能解決現今家庭照顧老人的問題,特別是慢性病老人的照護問題。高雄市的老人照顧就面臨這樣的問題,高雄市是一個以工商業為主的都會型城市,無論生產結構、生活方式、家庭組織等都配合著生產的需要。因此,當家中老人日常失能衰退,一般還是期待親屬擔負起照顧的責任,但在高雄市這個以工商業為主的都市裡,家人親屬可能都外出就業或就學,家庭根本無法發揮照顧的功能。尤其一些功能嚴重障礙的老人,家人即使有心照顧,也可能欠缺技術與能力。此時,長期照護的提供顯得特別重要。

老人福利服務的中心哲學信念是每一個人都有權完成整個生命歷程,而且每一階段的生命都同等重要,應有相同的權利接受服務。因此,對於失能的老人,依其不同失能程度必須提供不同的服務(Monk, 1990)。所以,日間照護在連續性的老人長期照護服務中有其存在的意義。可是值得進一步關心的是,提供完整的服務未必就能真正照顧失能的老年人。因為老年人若無法或不願運用這些服務,將使服務的提供形成浪費而已。所以,在引進外國的福利服務時,不要忽略了我們的國情與相關的影響因素。目前關於老人使用社會福利服務的研究文獻,主要集中在以老人活動中心的服務項目及醫療保健相關的服務項目為主,藉以探討老人在服務使用上的行為類型。至於機構式的服務方面,亦僅限於護理之家所收容養護的老人為主要研究對象,對於位居長期照顧連續性照顧中段的日間照護服務則相當少。

日間照護的性質類似於日間託老,但服務的對象以輕、中度失能的老人為主。在高雄市2005年有3個老人日間照顧中心,採公設民營方式,分別設立於長青綜合服務中心、三民日照中心及左營老人活動中心;三者的經營模式不同,服務的執行方式上也有差異;另外,有一家是由醫院附設的日照中心。這些不同的服務究竟何種最切合老人的需求?而且經營的成本效益方面,又以何種為佳?還是有其他更適宜的模式可供參考?都值得我們進一步瞭解與探究。本文試著從機構及服務人員的角度,以不同的觀點、多元檢定的方式,來發掘目前的現況,以作為未來規劃之參考。

所以,本研究之目的在於:

1.瞭解老人日間照護中心工作人員對現有服務模式之看法,以作為修改服務方式的依據。

2.透過資料的蒐集,彙整出理想中的老人日間照護中心的經營模式及特性,以建立更完善的老人長期照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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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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