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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期 社會工作專業與新興社會議題(2007年12月)

婚姻暴力中隱性的女性受害者——目睹女童

鄧茹雯殺夫案震驚台灣社會,立法院加數通過1998年正式實施的「家庭暴力防治法」,婚姻暴力問題逐漸受到社會各界的重視。根據內政部(2007)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之113婦幼保護專線服務統計指出2006年婚暴案件為46,623件,平均每天發生約128件,每小時發生5.3件。5年來增加了17,292件,每年平均增加3,458件。2003年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修訂通過後,該法第43條明文規定家暴目睹兒童為保護對象。

Onyskiw(2003)在整理與回顧研究後發現,所有研究結果是相當一致的。研究結果均顯示,與未目睹家暴的兒童相比,目睹家暴的兒童通常具較多的情緒與行為問題,而且他們的認知與社會能力都較差,同時也呈現較多的健康問題。對於6歲以下的兒童而言,暴露於暴力中具較大的危險(Fantuzzo, 2007)。Kernic、Wolf、Holt、McKnight、Huebner與Rivara(2003)的研究發現,暴露於親密關係暴力中的兒童,不論兒童本身是否受虐待,都與兒童問題行為有顯著相關。多位國外學者研究指出,身處婚姻暴力壓力情境的目睹兒童,所產生的嚴重問題包括:焦慮增加(Christopoulos et al., 1987)、低學習成就(Carlson, 1984)、攻擊行為增加(Christopoulos et al., 1987; Jaffe, Wolf, Wilson, & Zak, 1988)、低自尊(Hughes & Barad, 1983)、社會問題解決技巧減弱(Rosenberg, 1984)、比一般兒童有較高問題行為及精神問題(Fantuzzo et al., 1991; Holden & Ritchie,1991);對於未來成人適應發展上,Henning等(1996)研究發現兒童時期暴露於婚姻肢體暴力的成人,較高比率有精神憂鬱及低社會適應,其所表現出的偏差行為也較未曾目睹婚姻暴力比率來得高,因此可以瞭解到目睹婚姻暴力對於兒童身心發展上有深遠的影響,身處壓力情境中的兒童,尚無能力處理婚姻暴力行為所帶來的壓力,且亦難以使用言語表達心中的恐懼與不安,甚至對暴力原因認知上可能產生不合理的想法,若無成人適時介入輔導,許多問題行為將會漸漸產生。

根據Echlin與Marshall(1995)及Rosenberg與Giberson(1991)等人的研究發現,一般目睹家暴的兒童在生理上或肢體上沒有明顯的外傷,也因此容易受到忽視,然而其心理所承受長期婚姻暴力高壓力所帶來的心理創傷卻與受虐兒童相似。Jaffe, Wolf與Wilson(1990)的研究亦發現目睹婚暴的兒童其心理、行為反應與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症狀相近。由上述研究發現,家暴目睹兒童所受傷害雖然沒有明顯外傷,但是他們的創傷卻與受虐兒童一樣值得專業人員重視,尤其是他們常常是沉默的一群。

過去社會工作處遇婚姻暴力案件時,目睹兒童常未能是主要的處遇對象,成為隱性或次級的案主,實務機構亦尚未針對目睹兒童的需求提供特殊的處遇模式(陳怡如,2001)。Tutty與Wagger(1995)亦認為過去研究焦點多在受暴婦女上,忽視對目睹兒童的研究。近年政府已積極正視目睹兒童問題,在2003年兒童少年福利法修法時,即將家庭暴力目睹兒童正式納入兒童保護之範疇。內政部兒童局的補助作業要點中也特別補助民間機構對家暴目睹兒童的福利服務方案,可見婚姻暴力目睹兒童也是內政部兒童局的重點業務之一。

Fantuzzo(2007)的最新研究顯示:在所有型態的家庭暴力事件中,大約有一半有兒童存在。在這些有兒童存在的事件中,有81%的兒童直接目睹暴力。1996年台北市北區婦女福利中心統計資料指出,平均每年接獲三千通以上求助電話,預估台北市可能存在一萬五千至一萬七千名的受暴婦女(台灣婦女資訊網,2003)。1998年台灣省社會處以電訪調查,有15%婦女表示偶爾遭受丈夫施虐,有2%婦女遭受丈夫施暴到忍無可忍的地步。根據台灣地區的研究統計,每四到七個婦女中,就有一個曾遭先生的虐待(內政部家庭暴力防治委員會,2000)。家庭暴力防治中心(2003)指出,2002年1月至12月累計統計有26,329個婚姻保護服務案件;同年113婦幼保護服務專線統計,有18,748件為婚姻暴力通報案件;2006年婚暴案件為46,623件。從這些數字顯示,台灣地區婚姻暴力案件不斷增加,其原因是113婦幼保護專線的宣導成功呢?是台灣地區的婦女在面臨婚姻暴力時的態度改變為較會積極求助呢?是案件真的增加這麼快嗎?是上述原因都存在呢?這是值得進一步探討的。綜合上述統計數據得知,婚姻暴力的出現率有逐年增加的趨勢。雖然在國內尚無婚暴目睹兒童的統計資料,但以46,623個婚姻暴力案件,每個家庭平均有1.1個子女來估計,大約有五萬一千餘名子女是處於婚姻暴力的家庭中。由上可知,不論是婚姻暴力現象或是目睹婚姻暴力的兒童現象均是十分普遍,是需正視的家庭問題。

雖然婚姻暴力過程中家庭系統中的男童與女童都同時會受到傷害,但是由於婚姻暴力中以女性受暴為多。目睹女童長大之後也將步入婚姻,兒童時期女童的生活經驗勢將影響其婚姻生活與扮演母親的角色,由此可見了解目睹女童在婚暴系統中對受暴事實與角色相關資料,以提供介入輔導時參考的重要性。因此,本研究將研究對象侷限在女童,專注於婚姻暴力中的隱性受害者母睹女童上。本研究將從目睹女童對母親受暴如何歸因?目睹女童感受到受暴母親受暴後的狀況?目睹女童對母親受暴後如何反應?與目賭女童對施暴父親與受暴母親角色的看法如何?等四個議題進行探討。最後依據研究發現做出介入處遇與輔導目睹女童的具體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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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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