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期 社區發展與社區營造(2004年09月)
跨國婚姻婦女教育中的教學者角色
臺灣已是一個多元文化社會,在全球化潮流的影響之下,藉由婚姻而遷居移民的現象,在近幾年來成為臺灣隨處可見的現象。儘管如此,各式各樣的招牌、廣告,甚至有線頻道電視節目,卻一再加深這類跨國婚姻買賣行為的負面印象。加諸臺灣父權文化的助長,這群婚姻移民的外籍配偶儼然成為臺灣新興的弱勢族群。換言之,這樣的婚姻移民顯然已經成為一種符碼,而成為大眾予以污名化的目標,國人對其歧視行為不僅是性別、階級,也包含了對其種族的歧視。
為了協助外籍配偶能快速適應臺灣文化,近來公、私部門均積極地開設各種教育班別提供協助,例如:教育部、內政部、各地教育局、民政局、善牧基金會、勵馨基金會、賽珍珠基金會、伊甸基金會、婦女新知等等,無不熱心地開設識字教育班、生活適應班,目的在於協助外籍配偶更為適應臺灣文化的生活。這些班別的開設,對於教學人力資源的確是一項挑戰。此外,對此議題的相關研究與論述也陸續產出(見附表一、二)。歸納這些研究,其論述對象多集中在外籍配偶及其子女身上,對於同樣身處在這些教學現場的教學者的相關討論較少。筆者認為,任何教學協助,除了教材、教學環境的完備之外,教學者的信念、態度,亦是不容忽視的環節,在現今多元文化的環境中,教學者絕對是影響多元文化教育實踐的重要層面之一。楊傳蓮(民89)認為,就多元文化教育的實踐而言,學校是一個重要的機構,而教師則是落實多元文化教育訴求的重要角色。班克斯(Banks, 1994)也指出,進行多元文化教育的實踐,教學者必須先進行個人意識型態的檢視與轉變。譚光鼎(民90)也指出教師角色在多元文化教育中的重要性,認為目前多元文化教育的根本問題在於學校教師多元文化教育專業訓練的不足,同時強調教學者缺乏多元文化專業知能,不僅不易回應不同文化背景的學生需求,也容易流於種族偏見與歧視。何青蓉(民92)亦強調教育工作者應自省本身專業素養的問題,特別是尊重多元與差異的文化態度,以及寬闊的國際視野。
歸結上述,在在指出了「教學者」這個角色對於充滿多元文化教育內涵的跨國婚姻婦女教育實踐的重要性。不可否認的,教學者的意識型態的確會左右了課程的設計與規劃,也影響了學習者對知識及世界的看法。在當今已是多元文化的臺灣社會,教學者究竟要扮演何種角色?發揮何種功能?應該是在廣泛提供外籍配偶教育及協助的同時,必須有所省思與檢視的重要層面。
本文主要論述焦點在於跨國婚姻婦女教育中有關教學者的角色扮演,並試圖以「轉化型知識份子」(transformative intellectuals)的概念,對於教學者在跨國婚姻婦女教育中應有的作為作一初步的思考。全文共分為三部分,分別從外籍配偶識字教育思考有關教學的議題、跨國婚姻教育中的師資與同化現象,以及有關教師轉化的思考,並綜以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