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期 經濟發展與社會福利(2003年06月)
經濟發展與社會福利——新力量與舊價值的困境
「社會福利」一詞,儘管它的定義與範圍,尚無一致的見解,它亦常隨著政治與社會環境之變遷而改變。同時,它的功能也是與整個經濟的發展息息相關的。如今,它的內容亦隨全球化經濟浪潮的拍打,以及其他因素而大幅調整的。但是,雖然如此,它的基本精神─維護「社會公平」,與保障「經濟安全」則是不變的。在此精神下,社會福利的意義,即可依其特殊的國情文化、當時的經濟發展及社會安全需要,給予「本土化」的詮釋。
我們知道,制度化的社會福利,肇始於工業革命後的歐洲社會。為了因應工業革命產業結構的改變,以及勞工不再是生產工具所有人,隨時面對所得中斷的風險;家庭也不再是生產單位(其性質可能較接近於消費單位);同時家庭去商品化資源分配的機制被市場所取代,而衍生出的一套社會保障體制。是以,各國社會福利制度之初始,概以勞工保障為其主要目的(再漸漸擴及全民)。它主要作為在四方面,即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津貼與福利服務。而它所要保障的基準在哪裡?不同時間有不同基準,惟在現階段新的經濟浪潮下,為了避免打擊投資及生產意願,它係在「維護基本人性尊嚴,及維持基本生活保障」間,作各種的移轉支付(所得重分配)。
德國社會保險的創辦人俾斯麥(Otto von Bismarck)宰相,首創「同情心國家化」的政策(nationalized compassion),於一八八九年首度實施退休金制度。從那個時期以後,世界各國的國民也都期盼政府,也能為他們提供「社會福利」相關保障;同樣的借力使力,各國政府也利用社會福利來迎合民眾的期盼(希望獲得他們手中的選票)。
由於福利國家所提供的各項福利大受歡迎,無論是民眾或政府,均視其為民主政治的重要支柱。但是,維持這種制度也極為昂貴,佔掉了各國政府大量的花費。並且其後導致一個又一個的長期財務危機。這些危機都非常嚴重,以致於現代的政治人物,都試著壓制社會福利支出上大幅擴張。更甚者,某些學者開始質問,個人的安全是不是全部為政府的責任,難道個人和全球市場不需要負擔部分責任等?明顯的,此種對福利制度的挑戰與再思考,主要有三個原因:
第一個原因是,福利國家是早已不存在的世界所設計的。俾斯麥創建國家退休制度時,以六十五歲為退休年齡。然而,當時德國人的平均壽命是四十五歲。目前有關OECD的國家,平均壽命是七十七歲,而且還在上升當中。顯然的,制度設計時的背景環境已大不相同。因此,福利制度適當改革的時機已成熟。
第二個原因是,大多數福利國家都未能消除,它們在創建時所要解決的問題。英國經濟學者陶尼(R. H. Tawney)當初預言在福利國家中,「不光在財富上,在健康與生活的絕大部分上,富人獲利不再是定律。除了貧窮之外,無知、疾病、以及短命也不再是對窮人的懲罰。」的願望並沒有實現。在健康與教育資源配置這兩方面,富人與窮人之間存在有巨大的不平等。事實上,福利國家可能還加劇了它應該要解決的某些問題。例如,德國沈重的社會安全捐,在全球化的影響下,造成工作機會的大量流失(失業率超過二位數),並加大了貧富之間的所得差異。
第三個原因,來自各國政府財政赤字的恐懼。主要是,擔心被自己所繼承下來日漸膨脹的責任給吞噬掉。英國戰後福利國家的提倡者,威廉.比佛利(William Beveridge)估計,健康和復健服務的成本,並不會隨著時間的經過而增加。因為,變得比較健康的人口,對這些福利的需求會日益減少。但事實上,健康與復健方面的花費,不但以驚人的速度增加,而且目前還在持續的升高中。在嬰兒潮的一代邁向退休,同時伴隨近年來出生率下降的情況下,富裕國家的人口急速老化。目前在已開發國家,工作納稅人與不工作領退休金的人的比例是三比一。如果維持此種情況,三十年內這比例會降到一.五比一,甚至更低。顯然的,福利制度的維持,從人口的角度而言,財務負擔愈來愈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