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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報導

友善高齡空間改造

  臺灣邁向高齡化與超高齡化社會,首當其衝的即是「扶老比」的上升,「如何照護」成為迫切需要面對與解決的問題。因應這樣的趨勢,世界衛生組織(WHO)於2002年即提出「活躍老化」(active ageing)的觀念,並將其定義為「提升民眾老年期生活品質,達到最適宜的健康、社會參與及安全的過程」,深刻地影響世界各國在制定相關高齡政策時,如何以高齡族群為主體,因地制宜地設計出不同的方案與原則。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自2014年起,亦針對公共建設推動擬定了多項因應作為,其重要目標在於「解決公共建設因為高齡化產生的問題」及「預先因應高齡人口所產生的影響」二個方面,如何以公共建設為起點,營造高齡者的友善生活環境,遂成為後續一連串法制化的基礎。(見許俊逸、徐景文、游嘉文,〈公共建設因應超高齡社會之前瞻作為〉,頁115)

  在以通用設計原則及高齡友善城市指南等為依據的推動過程中,各相關部會均就其業管範圍,編修了有關的設計規範或準則,如交通部針對鐵公路及捷運系統的設計、技術規範與設施指引等面向進行全面性的修訂,或如內政部在建築物及其法規中無障礙空間的設計、老人住宅基本設備與設施等層面,亦有更為清楚的規範,希望由上而下地促使各項新建工程規劃設計之階段,即能納入高齡者需求之考量。

  此外,針對既有建築的「適老化設計」,即在如何充分考慮高齡者身體機能及行動特點進行相應設計之改善,進而滿足老後生活之需求與權益,例如無障礙空間的改造、急救系統的引入、照明燈光與色彩配置、室內高低差與所用材質等細節,也越來越受到重視、關注與保障。

  《老年住宅建築設計》一書從專業角度,探討住宅與公共空間如何反應或落實這些更適合高齡者生活的設計方案,包括休息空間的舒適性與安全性,以及活動空間的無障礙性與便捷性。總體而言,這些友善高齡空間的改造,大致上可細分為「系統化」與「精細化」二個層面的思考,前者必須充分從規劃到建築、景觀、室內、部件等一致性的需求考量,例如停車位、出入口、交流空間的密度、地板或牆面使用的物質特性、甚至應避免對高齡者而言較不敏感的塗料使用等;後者則是一種使用細節的調整,這個部分除了涉及個體化、私人化的經驗與習慣外,更重要的是空間必須成為「生活」的一部分,才能使看似相同的平面設計,具有富有生命力的靈魂。

  另一方面,臺灣長年關注通用設計的設計師與工作者余虹儀,於2018年也透過公益提案,執行了全臺灣12處「友善高齡服務空間」的盤點與健檢,但她的實踐中,擬定七大項健檢目標,包括出入口與大門、動線與走道設計、樓梯與升降設備、使用者身體狀況、人員服務態度、服務流程與表單設計、附加服務價值等。

發佈時間:11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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