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統推動家庭教育之策略及作為
近年來許多重大的社會事件,逐漸喚起了中央政府及各級機關、甚或一般民眾對於「社會安全」的重視,進一步來說,提供民眾「安全無虞」的生活環境,並且在這個過程實踐「助人」工作,也成為「社會安全網」政策推動中,非常重要的部分。
另一方面,隨著時代社會的變遷,多元家庭類型應運而生,面對現代社會各種新興議題、挑戰與壓力,亦隨之衍生許多不同的社會問題。也因此,「家庭」這個場域與空間,也就成為討論焦點與主體。
教育部於體系內推動家庭教育已行之有年,且有許多策略與執行面向,也因應不同的時代情境與社會條件,有了多元化的發展;綜合觀察其發展趨勢,主要仍因當前社會中家庭類型廣泛,也常因宗教、性別、文化、生活習慣、世代等多項議題,而有不同的展現,當然也會衍生截然不同的困境或問題。
《家庭教育法》,將焦點放在提升國人家庭教育知能的相關教育作為,經92年立法通過,成為推動家庭教育工作的法源依據,而各縣市依法設置的「家庭教育中心」,提供社會大眾初級預防、諮詢的服務;108年5月8日《家庭教育法》第5次修正公布,此次修法重點包含了強化跨體系的連結、轉介服務等,協同整合社政、衛政及戶政等跨部會資源,期能更及時提供適切服務給不同需求的家庭,讓家庭成為每個人最堅強的後盾,進而形成穩固的社會基礎。
透過家庭教育的推動、推廣及諮詢服務,推廣活動的面向也頗為多元,包括親職教育、子職教育、性別教育、婚姻教育、失親教育、倫理教育、資源管理教育、多元文化教育、情緒教育及人口教育宣導等,涵蓋了父母、子女、夫妻、家族成員、姻親等不同社會角色,也涉及親子溝通、性別知能、社會責任、家庭經營與生活教育等不同面向,並結合跨網絡的資源通路,民眾接受各類服務時,同時輸送提供家庭教育相關資訊資源,健全家庭功能,有效預防家庭危機,建立起更綿密的社會安全網。
當然,臺灣教育系統推動家庭教育的過程中,仍然面臨許多挑戰,除了家庭教育中心人員納編的問題外,更需受到關注的,仍然是政府、學校、社會機構如何整合協作彼此的資源、力量,並更具制度化的執行家庭教育。教育部認為,所有政策的順利推展,都仰賴社會大眾的接納程度與普及的公眾價值觀有關,因此透過各種管道,例如學校宣傳或新興傳播媒體行銷等等,營造社會大眾對家庭教育的關注,特別是新世代,成為相當重要的外在條件;目前「家庭教育」在推展人員的專業度、權責分工及資源整合等尚有待提升外,如何建置推動家庭教育的行政網絡,充分、有效地與各級學校產生互動,也成為努力的方向;此外,家庭教育已列為108學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19項議題之一,需要學校、教師的協力合作推廣,系統性地納入課程實施,帶領家長與孩子認識家庭教育的意義和價值,發揮家庭的功能,營造和諧、安全及進步的社會。
撰文|洪敍銘
意見提供|教育部終身教育司
照片提供|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