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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散離合,永恆的連結: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的家事商談與親職教育

  近年來我國離婚率長年居高不下,在全球名列前茅,依據內政部戶政司資料顯示,2019年共有5萬4,473對夫妻離婚,離婚率高居亞洲第2名,且有將近5萬201名未成年子女因父母離婚而辦理監護權變更登記。這些數字反映出離婚不只是夫妻的離合,更伴隨著子女監護權的問題。在社會新聞事件裡,也不乏看見子女監護權的歸屬及會面交往問題時常成為父母離婚戰爭的延伸,也成為婚姻關係結束下的犧牲品。

  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下簡稱兒福聯盟)的李惠娟主任,長年來關注這群隱身/隱聲於離婚過程中的未成年子女權益。她指出,臺灣目前絕大多數都是採「協議離婚」,父母雙方只要於離婚協議書簽字、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即可至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但攸關「兒少最佳利益」的「照顧安排」、「探視計畫」等,因非屬法定離婚要件,則由雙方協調擬定即可。李主任認為,處於婚姻風暴下的父母雙方,在離婚過程中容易因為對另一方的不諒解、憤怒,而影響到情緒的穩定性,加上離婚後隨之而來生活環境、經濟狀況的改變,甚至是兩方家族間的對立與角力等,都可能影響到孩子與非同住家長維繫親情的權利;實務上常見父母往往聚焦於彼此的敵對攻防,在不經意中把孩子捲入了漩渦中,要孩子選邊站或把孩子當成談判的籌碼,造成孩子面臨「忠誠的兩難」,無論受迫與否,這種「二選一」的必要之痛,對孩子的生活適應、親子關係都會造成巨大傷害。

  目前裁判離婚已經有透過家事調查官、家事調解委員、專業社工、心理師的介入,在審前調解階段引導父母關心未成年子女的照顧議題,但在協議離婚部分,仍然有待補強。

  李主任以澳洲的「家事商談服務(Family Mediation)」為例,認為「兒少最佳利益」的維護,重點還是在父母雙方必須重新探索並找回和孩子之間的永恆連結,也就是「愛」,因此,兒福聯盟的社工在進行商談時,非常重視父母雙方的「情緒處理」和「關係釐清」,因為惟有協助雙方看見彼此的傷、釐清溝通方式及其侷限後,才能夠回歸到「愛」的本質,思考「怎麼樣對孩子最好?」,進而討論出彼此妥協、各讓一步的共識;這樣的過程雖有時頗為漫長,但藉由社工的引導,父母雙方可以在情緒相對平靜、冷靜的狀態下,充分設想未來各種生活條件改變後所可能造成的問題,因此這些計畫內容較容易執行,也保留了合理、理性的討論空間。

  兒福聯盟認為,家庭的定義並非取決於家庭結構的絕對完整性,而是父母雙方在子女成長歷程中的情感連結與親子、親屬間的關係維持。兒福聯盟為此編印了《離婚親職資源手冊》,將父母分居或離婚前後分為五個階段,提出每個階段孩子可能的情緒或行為反應,並進一步提供具體方法,讓父母或孩子周邊的大人都可以適時的伸出援手,盡可能地讓孩子保有雙親的愛。

  李主任亦坦言,有關離婚制度的修法現階段是相對困難的,因此兒福聯盟倡議在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增訂社區內的家事商談服務,讓大多數協議離婚的父母能夠更容易取得相關的資源與服務,進而維護子女最大的權益;未來兒福聯盟也會將發展的目標與重點,放在協助孩子「表意」,讓父母對於離異後孩子的生活規劃能夠更加完整,符合孩子的需要。

  最後,李主任也期盼在「社會安全網」政策的推行架構下,讓民間組織得以更具彈性、創意的方式與公部門合作發揮力量,或許就能夠創造更完整的一張「網」,接住所有在家庭變遷過程中,每一顆受傷等待被看見、重視的心。

【更多議題及討論請關注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

 


受訪|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社工處親子維繫組李惠娟主任
訪談|蔣麗音、洪敍銘
撰文|洪敍銘
照片|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提供

 
發佈時間:10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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