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迷途的孩子做指引的燈——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王文惠督導專訪
在少子化的年代裡,青少年以及兒少保護的議題更加是社會工作中的重點,本期的社區發展季刊邀請到榮獲111年全國社會工作專業人員資深敬業獎的資深督導王文惠,與我們分享她在兒少保護領域中,深耕20多年的經驗。
保護或是標籤?談少年法庭的功能和意義
95年開始擔任觸法少年社工的文惠督導,在面臨繁雜的司法程序,以及非自願個案的社會工作環境時,發揮了穩定且正向的人格特質,她笑稱自己的工作其實是一種橋樑。
她認為,很多父母會因孩子觸法而陷入兩難,既想向外求援,又擔心自己過度揭露,反而陷孩子於不利而感到焦慮。每當遇到這種情況,文惠督導總會向家長分享她的理念:「十多歲的孩子其實就是在探索自我、尋求認同,而這是一個很好的機會教育,透過事件去理解孩子的需求,也重新調整孩子的認知、調整家庭氛圍,孩子會知道什麼事情是不能做的」。相較於成年後再犯法,文惠督導認為,進入少年法庭相對能為願意改過自新的孩子留有餘地,「其實法律算是提供一個後盾,可以保護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