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去「虞犯」標籤,與「曝險」少年一同成長——謝云洋社會工作督導專訪
2019年三讀通過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在「行政輔導先行」的修法原則下,異動多達32條的條文內容,其中頗受關注的是從「虞犯少年」到「曝險少年」的稱謂改變,亦將執行的「管訓」作為修正為「保護」,不僅重新思考了傳統威權主義下的法律精神,對於青少年健全的身心發展,也更全面地自外顯行為至其生態環境背景的觀照。
目前於臺中市政府社會局服務的謝云洋督導即認為,「虞犯」泛指稱「處於犯罪邊緣之少年」,關切的主體是犯罪的行為或意圖,以及如何預防矯正這些行為,在定義上因為與「犯罪習性」相關,確實存在若干標籤化的情形;然而「曝險」一詞則不然,強調「曝於風險」,即風險形成的不利因素與內在成因、支持的資源與體系等。她以長期擔任社工、陪伴少年們成長的經驗為基礎,指出臺灣少年的「偏差行為」,具有學者所稱「種因於家庭、顯現於學校、惡化於社會」的特徵,這也揭示在國家社會安全網的政策下,以家庭為中心,藉由強化/恢復家庭功能,進而解決少年問題的基本架構。
不過,青少年為何走入「曝險」?則有更多複雜的原因。謝督導看見的是這些青少年在「自信心」和「安全感」的缺乏,這些匱缺通常來自於他們與家庭或家庭成員間的關係,因而在各個不同階段的成長環境中(如:幼兒園、國中小學等)可能出現的人際互動困難或認知形成困境;也因此,作為第一線社工人員,在察覺他們行為偏差的外顯表現時,也必須更加深入、細膩地探討這些內在的線索。
過去在個案服務的過程中,謝督導也遇到許多特別的少年,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認為,青少年的偏差行為絕大多數都會有一個與家庭相關的連結,例如透過劣化自己的行為,抗議父親的外遇、長得非常像媽媽卻被媽媽極為排斥的女孩,原因是母親當初的非自願生產等……,找到這些核心的家庭密碼,不僅能在關係上取得突破,也能更快速地與他們建立互信,更重要的是,能夠促使青少年們自我察覺、發現自我價值,讓他們免於「曝於風險」,也將是能夠真正「長成大人」的關鍵。
謝督導說,許多資深社工都會回饋,許多青少年個案最後都像「老朋友」一樣,任何生命階段的重要時刻都會熱切地想與當初的社工分享,甚至一句叮嚀、一個提醒,都成為被奉為圭臬的行為準則。根本原因即在於青少年在成長歷程中,其實非常需要一股穩定的力量,如同「人生導師」一般,在遭遇家庭、人際或環境難題時,也有重建信心與安全感的來源,也因此社工在陪伴曝險少年的過程中,最重要的就是建立心理的連結,進而通過服務的過程,支持改善他們的家庭關係。
曝險少年絕大多數都屬於「非自願個案」,謝督導自己的「撇步」,就是善用「同步」的技巧,以相同的應對方式與青少年相處,也因此時常出現彼此大眼瞪小眼的有趣情景;但督導認為,這不僅只是一種引發好奇心的策略,而是盡可能地同理青少年所使用的語言、思考與行為的模式,並且將原本是「強制」、「硬性規範」、「非自願」的劣勢,轉換為自願的分享。這確實相當考驗社工員的會談技巧,社工們也必須保持對「人」的好奇心與熱情,並且在相互尊重的前提下,設定清楚的目標。
長久以來,謝督導陪伴著不同世代的青少年一同成長,也開始發現在網路資訊發達的現代社會,也面臨許多新的挑戰,再加上2020年以來的新冠疫情(COVID-19)影響,如何與時俱進地通過網路連結建立彼此的關係,或許也成為這個世代社會工作者必須回應、找尋解方的議題。
內心認為「分享、傾聽、同步」是一件快樂的事,不管與少年、與社工或與自己。
受訪|謝云洋督導
訪談|蔣麗音、洪敍銘
撰文|洪敍銘
照片提供|謝云洋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