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障礙,看見性別:台灣障礙女性平權連線
其實在台灣,有很多障礙者是蠻不敢搭公車出門的,
我曾有兩台特製的電動輪椅,因為司機操作斜坡板不慎而摔壞,被摔很可怕……
但我認為,搭乘交通運輸工具本來就是每個人的基本權利,
所以我還是會搭、還是要搭……
一段輕描淡寫卻沉重的談話,描繪出臺灣障礙者所面臨的社會現實,也反映他們內心的無奈、掙扎與抗拒;同時,也體現一般民眾對於障礙者權益認知的不足。
1979年聯合國大會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臺灣亦在2012年開始施行,2014年8月,亦基於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通過「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明確地指出確保障礙女性全面發展、地位得以提高、能力得到增權/培力的發展方向。
然而,臺灣雖陸續制定了有關的婦女政策及身障政策,但在談及「障礙女性」的處遇及權益保障上,向來十分容易被忽略。「台灣障礙女性平權連線」(以下簡稱「障女連」)的成立,除了藉由對國外案例、空間甚至法律的爬梳與分析,更融合自身經驗,分享女性障礙者在日常生活中的各種困境與解方。
可惜的是,目前臺灣在有關障礙女性的討論上,甚至似乎仍停留在大量的諮詢及取得共識的階段。身兼作家、廣播主持人及「障女連」理事的余秀芷,長年致力推動無障礙空間的普及,她曾在某次會議提出「無障礙廁所」應加裝「照護床」的議題,結果意外地沒有獲得支持,據了解,參與會議的多為男性障礙者,唯一的女性委員是非障礙者,沒有女性障礙者的觀點,男性障礙者多認為不需要照護床;當她反思著「為什麼?」——障礙女性的需求與權力,和一般大眾的生命情境,是否真的存在著這麼大的距離、隔閡與差異?
這個討論的案例,牽涉的層面頗為廣泛,但追根究柢,或許是現行的身障政策,乃至於大眾對於「障礙者」的理解與認識,普遍的存在某種「去性別化」的傾向。以「照護床」為例,男性與女性在生理構造的根本不同,會深刻地影響障礙男性或障礙女性個體使用無障礙廁所時的必要需求,「更不用說懷有身孕,或帶著年幼兒童的障礙女性。」余秀芷指出,在某種將「障礙者」標籤化為「被照顧者」的普遍認知中,將嚴重消弭了障礙者中,亦應被重視的性別差異、歧視及不同社會角色的需求。
這更衍生了其他較未受到關注的話題,像是近來積極防治新冠肺炎,發給居家隔離者的「防疫包」裡並沒有衛生棉等;某種程度上,顯示出臺灣社會裡性別平權的觀念尚不穩固,更可能使得女性障礙者在教育、就業、日常生活、婚姻、養育等方面顯得更加弱勢及邊緣。
換個角度來說,障礙者的處境,不僅只反映社會的缺陷或缺失,更重要的是呈現出社會的多元性,因為「障礙」可能會出現在不同的生命階段及不同的性別角色歷程中,正視差異並設法使其完善,或許才能更積極地改善存在社會各個角落的環境障礙,也才能真正造福絕大多數的人。
舉例而言,秀芷的妹妹曾在開設新餐廳時,思考了店內廁所空間的配置,最後,她選擇將原本三間廁所,打通成一間無障礙廁所與一間一般廁所,竟始料未及地使訪店的老年族群、育兒家長、懷孕女性甚或一般民眾有了更方便友善的體驗;此外,她也曾在社區爭取能供輪椅推行的坡道,也意外地獲得社區不慎扭傷腳的民眾的感謝。這事實上提供另一種倡議或思考的方向,當人們盡量同理、站在障礙女性的角度思考環境、空間的運用及心理需求,就同時在為自己將來可能會需要用上的環境做準備。
台灣障礙女性的處境很少被提及,同時面對障礙與性別的困難,很少機會可以說出來 。也因此,台灣障礙女性平權連線積極透過辦理活動、工作坊,以生活處遇及社會角色經驗的相關問題,讓更多女性障礙者、社工及其他參與者共同交流,除了凝聚群體的力量外,也希望帶來有益的協助;未來也將持續深入障礙女性的「育兒」、「預防性醫療」、「受暴安置」等議題,透過網路社群、同儕平台的經驗交流等,盡可能地理解「城鄉差距」下的處遇差異及「跨障別」的獨特需求。
這條路辛苦且漫長,但周倩如與余秀芷最後仍笑著分享,「有次討論到『穿衣搭配』時,大家分享自己穿什麼衣服、在哪裡買衣服……,也讓自己有了許多消費的機會。」障礙者在媒體、網路曝光時,雖常帶著悲情、弱勢、受保護、勵志的形象設定,但在這些表面的背後,他們必須耗費更大的時間、精神、力氣與勇氣,去面對環境種種的障礙與刻板印象,才能如常地坐在人們身邊——然而她們並非要求特權待遇,而是希望用自身的經驗,讓大眾看見障礙及性別所帶來的差異, 讓社會的能夠回應多元的需求。
受訪|周倩如理事長、余秀芷理事
訪談|江幸子科長、蔣麗音、洪敍銘
撰文|洪敍銘
照片|台灣障礙女性平權連線提供